昨天本公众号的一篇文章指出了北师大反女权讲师田方萌奇文《女权主义者错在哪里》歪曲引用源的学术诚信问题。今天再讨论其文中涉及的另一点,因其体现的是男权思想的一个典型谬误。
田文一个很核心的部分就是捍卫女性在家看娃、男性出门上班的男权社会理想安排。田文写到:
“有读者可能会问,为什么不能是妻子外出工作,丈夫在家看娃?最基本的原因在于男性自身就没有生育和哺乳的器官,而夫妻往往根据双方的“比较优势”分工协作。女权主义者习惯将“妇女回家”看作倒退,似乎女性一退出工作,地位就降低了。这同认为女性只应成为贤妻良母的传统观念一样,属于一种偏狭的看法。成为出色的职场女性,和培养健康的下一代,两者不都为社会做出了贡献吗,不都应该受到我们的承认吗?关键不在于工作还是回家,而在于女性是否拥有在两者间选择的权利。”
田方萌的意思是,之所以夫妻双方往往是男性在外工作、女性在家看娃,是因为他们根据“比较优势”做的分工安排。而为什么男性就没有“看娃”方面的比较优势,则是因为——“男性自身就没有生育和哺乳的器官”。
就凭这个理论,我看田方萌该获得诺贝尔奖——原来“看娃”需要用到生育和哺乳器官?!
很难理解“生育器官”和“看娃”有何联系。至于哺乳,目前婴儿奶粉的营养到底能不能比得上母乳,据我了解,科学上各种说法都有。但如果能保证奶粉质量,防止三聚氰胺等添加成分,双方区别并不大。而就算坚持母乳喂养,其时间大概也仅为半年到一年(我不知道田教授本人几岁断奶),目前各种先进技术(如母乳泵)完全能保证妇女在上班同时孩子又能吃上母乳,尤其是丈夫愿意在家里帮忙带孩子的情况下。
所以田方萌这所谓“妇女看娃比较优势”说毫无任何逻辑。无非是:孩子是从你身体里出来的所以就得你来带一类的不讲理和想当然罢了。
不出所料的,田方萌反过来指控女权主义者才是真正思想不开化和偏狭的人:女权主义者拿妇女回家带娃说事儿?正暴露了她们才看不起妇女在家庭工作的价值!
这种论调是在中国极其常见和普遍的一类直男癌(没)逻辑。其实去年三八节拙文《妇女节,聊聊中国大陆自由派群体的直男癌问题》(下称《癌》)”就已经对此做了详细的说明。不妨直接引用:
“在家带孩子和外出工作的高低贵贱的价值评判,则根本不是问题所在。不管在家带孩子有多高贵,不利的社会结构降低的是女性的选择机会和她们在家庭中的经济权利。如果她离开丈夫,那就无法养活自己,所以丈夫出轨、家暴她们更可能敢怒不敢言。这不是什么女权主义者拍脑袋得到的预设,是对现实的诚实评估。”
另一方面,田方萌强调 “关键不在于工作还是回家,而在于女性是否拥有在两者间选择的权利。”,这一点结合他所说的“夫妻根据比较优势分工协作”,可以看出,他的看法是女性回家体现了女性的某种“自愿”,所以是不该干涉的。
我一直不明白某些大陆知识分子对“自愿”、“权利”这些词有何误解。在他们的逻辑里,这类词的含义极其狭窄,大概仅指法律没有明令禁止。举个简单例子,假如有位妇女明明想外出工作,但迫于双方家庭压力,甚至出于对丈夫家暴的恐惧而“自愿”在家带娃,这种情况真算“自愿”吗?这位妇女算是还享有选择的“权利”吗?在田方萌一类人看来,当然还算,毕竟法律没直接禁止你去工作。不过同时关心女权问题的人都知道,哪怕这一点都不是事实。比如,目前中国法律对家暴一般从轻处理。哪怕妇女被打死了,也不必像一般杀人案一般判处死刑(我本人反对死刑,此处只是指法律对待的不平等),非但如此,家暴要立案,本身就很难。不少被家暴打死的妇女就是多次报案但未能立案,最终才丧命。
当然这些细节田方萌是不会关心的。
其实在《癌》文中,本人已经对这种“自愿”、“权利”的说法做了分析。直接抄在此处:
“他们(田方萌一类直男癌知识分子)的误区在于,所有的自愿,都是在目前的条件约束下权衡利弊得到的自愿。如果有关约束/社会结构改变,就可能出现新的自愿。我们对妇女决策本身应该尊重,但不代表同时不该审视相关的社会结构合理性。
举个例子,拿美国来说,个人所得税基于家庭而非个人。同样的收入,如果是家庭报税,税率比个人报税低很多。对于中产阶级,同样的收入,单身汉一成家,找个全职太太,税率当即大大下降,再生几个孩子,还能再进一步获得退税。而单身女性找个收入不错的老公生几个孩子,不用工作,为家庭省税就能省下一大笔。
但反过来,假如家庭妇女想要出门找个工作,经济上会相当不合算。因为一开始她们的工资比自己先生低很多,倒要承担相当高的边际税率,再加上得另外请人照看孩子,一来一去,经济上甚至可能受损。在这种税制现实下当然大量妇女会“自愿”选择在家带孩子。
但如果美国将税制改为基于个人而非基于家庭,约束变了,妇女的“自愿”就会变化,妇女就会更有动力选择出门工作。
不过也可以质疑,为什么不能男人带孩子女人去工作?另外难道说女人带孩子就不如出门上班有价值?是否女权主义者已经预设这一立场?
首先这里存在一个起点和路径依赖问题。在家带孩子的并非一半女性一半男性。现实是,传统上女性是一开始在家带孩子,闯荡职场面临各种困难的一方。这种税制在语言上可以性别中立的,但影响到的是当下的弱势一方——女性。这种制度固化了目前女性较低的社会地位,为女性进步造成障碍。
再举个例子。很多高薪行业,传统上由男性主导,例如编程员。这些行业并非女性缺乏体力而不能做,但现状是,行业内常具有明显对女性不友好的气氛(比如性骚扰),以及各种文化偏见(女性不适合编程,感性有余,逻辑不足,等等),使得女性进入明显面临压力,缺乏勇气。在这种前提下,自然会有更多女性“自愿”选择不去当编程员,而进入其他传统认定女性“适合”的行业。但这一结果又反过来成为证据进一步加强了有关文化偏见。
而女权主义正是提出这类制度/文化性的结构问题,提出来大家理解了问题存在性,才可能做些改变。比如税收制度能否改革,公司能否对员工进行反性骚扰方面的培训从而对女性更友好。等等。”
我们又能通过这一点回头去看田方萌“比较优势”说的荒谬之处。假定有夫妻俩都是软件工程师,业务水平上看女性还要超过男性不少。现在需要一个人出去工作,一个人在家带孩子。到底谁有“比较优势”呢(暂不考虑田方萌教授的带娃需要生育器官的奇葩见解)?只看业务水平,似乎应该由男性在家带孩子。但如果软件公司流行歧视女性的企业文化,妻子出去上班,每天除了要辛苦工作,还要忍受各种性骚扰,而哪怕自己真的做的好,别人出于歧视也不愿承认。在升迁、涨薪各方面均落在工作还不如她的男同事后面。那么如果社会大环境不改变,似乎真的还不如让丈夫出去工作,妻子在家里带孩子算了。
在家带孩子成了“比较优势”、“选择的权利”、或者“自愿”,原因并不在于田方萌教授所说的“生育哺乳器官”,而正好在于社会大环境对女性的结构性歧视。而如果通过女权主义者的奋争,对这样的社会大环境加以改变,则“比较优势”也会相应变化。反过来,如果女性地位进一步下降和恶化,以至于女性出门都要遭到路人喝骂甚至殴打,那你就会发现她们连跨出家门一步的“比较优势”都没了,全都会“自由选择”躲在家里。
换句话说,田方萌版本的“比较优势”(或“自愿”)最多只是对现实状态的一种描述,并不包含对现状的任何价值判断在内。而女权主义正是对这种现实得以形成的前提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给出价值判断。拿“现实如此”去反驳“不该如此”,不但逻辑上驴唇不对马嘴,而且只是明目张胆的趋炎附势、持强凌弱罢了。
如果对“选择权”和“自愿”真做如此狭义的理解的话,那就应该有逻辑上的一致性。女性有没有选择在家的自由?有!要是事情就能这么完了,那女权主义者有没有鼓动女性自强自立、走出家庭、大声疾呼反对性别歧视的自由?也有。那还辩论什么呢?今天你拿“比较优势”认定女性大批回到家庭也不错,那明天女权主义者经过抗争改变了社会,女性获得了新的出门上班的“比较优势”,那你是不是又会论证女性大批上班,大量男性回家看孩子也不错?
所以归根到底,田方萌一伙人对女权主义的耿耿于怀,大概无非是因为他们永远要捍卫社会现状、反对变革罢了,这种情况下女权主义要说服他们本人没什么意义(但说服的过程作为对我方思路的展示,对其他听众会有意义),毕竟只要你还没成为“现状”,他们就要反对你,而只要将来你的思想被大众所接受,成为了新的现状,那他们就会很快倒戈加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