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奇闻录——谷大白话侵犯署名权事件

一、来龙去脉

事情非常简单。@谷大白话 是微博大V,以翻译外国视频格外高产见称。最近另一位微博用户@a土人 揭发,原来在很长的时间内,以@谷大白话 署名的那些视频翻译,都是她在做。而事情的导火线,在于@谷大白话 最近又在一本书的翻译中侵犯了她和另外两位真正译者的署名权,把自己署成译者,@a土人 在抗议后才在不显眼处被署为“助理翻译”,还有另外两人的名字压根没有出现。这才导致事主忍无可忍。

事情详情可参考文末所附@a土人 有关微博截图。这篇文章简单记录一下我在微博上看到的对此事的一些来往及我个人若干评论。

二、帮腔大V

本来事情一清二楚,没有任何模糊地带。所以@谷大白话 本人在事发后几天一直装着什么都没看见的样子,在自己微博上拼命晒娃晒玩具,试图坐等事情过去。

但大约微博上诸位大V格外物伤其类,还就能徒手变出忽悠空间来。@五岳散人 ,@阑夕,@来去之间 ,@战争史研究WHS 几位出场,其基本逻辑,无非是说“谷大白话”其实吧它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它是个团队,是个品牌,是个IP。所以给它做事的都是枪手,所以署名没有也别太计较了。具体详情也见文末附图。

这样的说法存在如下问题:照此而言,是不是所有盗取别人署名权者都可以这么辩护,一旦被揭穿,立马说自己是个团队/IP/品牌就行了?果真能如此的话,“署名权”概念本身也就毫无意义了。

如果真要说自己是个团队/品牌/IP,那也得提前说。不能平时在微博上忙着晒娃,等被指控侵犯署名权了,突然声称这是个团队——那请问娃算谁的?而且光说没用,得通过有法律效力的方式肯定下来,例如注册成公司。在利用团队品牌做事时,也要打出合适的名字(如“谷大白话有限公司”),而不能让别人把团队误解为个人。

哪怕是团队,做了事情照样得把具体工作者的名字说清楚。比如电影公司拍了电影,固然会显示公司名字(20世纪福克斯,派拉蒙等等),但也必须在片头片末给出导演演员摄像灯光等等等等具体工作人员姓名。这都是常识。

格外可笑的是,@五岳散人 还假惺惺的提问到:

“为啥有时候发表论文,明明是自己的研究成果,却是导师排第一作者?”

这里的潜台词无非就是,连学术界也是这么办的,你们能不能别对娱乐界要求过高行不?

五散本人是文盲不用说,但文盲忽悠前难道不能先找个写过学术论文的人问问(要不就是五散太文盲了以至于一个都不认识)?

学术论文的规矩,一般是导师名写在最后,作为通讯作者。也有少数学科(例如理论数学)会把所有作者名字按字母顺序排列。所以学生研究成果发表论文,导师排第一作者的,如果不是因导师凑巧姓名拼写在字母表中比较靠前,那就是导师侵占学生学术成果了,这在学术界虽有发生,但绝对是令人不齿的行为——就像我们对@谷大白话 行为应有的态度一样。

更何况这和谷大白话侵犯他人著作权署名权事情的具体情况也没有关系。因为事主说的很明白,一开始都不给她署名(写学术论文的有只署导师名不署实际作者名的吗),经过抗议和斗争,才在很不显眼的地方把她的名字署为“助理翻译”——学术论文即便把导师名字署上,有把真正作者的署名前加上“助理”字样吗?

三、谷大自辩

大约因为事情越闹越大,@谷大白话 终于没法装看不见了,于是发出来一个公关帖子给自己洗白。其全文截图也附在文末,咱们这里只看涉及对指控重点即翻译书籍侵犯署名权问题的一段。

前面洋洋洒洒说了一大堆自己对被侵权者是多么多么好,然后把涉及关键问题这段放在最后第8条。一边说自己真诚道歉,一遍在细节上继续忽悠。

要是谷大白话真有那么真诚,这一段放在这么靠后干嘛?要是真对自己的问题认识这么清楚,为何前几天装没事人呢?

再看看这段具体写了写什么,所谓真诚道歉到底是怎么回事也就很清楚了。

比如,明明是翻译一本书,却说自己“以为还是视频翻译类型的合作”,其实这里的潜台词是想说,指控方并没有对之前翻译视频没署名的事情说太多,所以我谷大白话只要“以为”翻译书和翻译视频是同一性质的事情,她也就没资格说我什么。

只是,视频翻译你不给别人署名难道就对了?从事主自我说明看来,之前没计较视频署名的问题,确实是因为谷大白话是名人,有资源,所以觉得在这件事情上计较对自己反而不利。但这不表明谷大白话反过来利用自己垄断的资源赚别人便宜就是应该的!就拿学术界的例子作比方,有些有院士等头衔的学霸们占取学生研究成果,学生考虑到将来自身发展没说什么,不等于学霸的做法不可耻。

而且书是书,视频是视频,你凭什么“以为还是视频翻译类型的合作”,我们凭什么相信你真是这么以为的然后如你所愿的原谅你?再看看其他公关词汇“外包”,“比市场价高不少的费用”,“另外两位朋友”,这不就是想造成印象,事主也不是什么好人吗?

啰嗦了一大通之后,谷大白话终于对实质性问题做了点解释,他说自己在事主提出问题后立刻第一时间努力补救了,“不过由于美国和中国的审批流程已经走完,没法这样操作。所以最后只能以‘助理译者’的形式补充上去”。哦,所以不怪他,怪“审批程序”。

只是,如果真是审批程序如此才必须这样办的,那有没有和译者进行沟通并争得她同意呢?译者在之前发出的指控中已经明确说到了这一点:

“他当时答应解决署名问题,但之后并未与我继续沟通并告知我解决方式(如果谷大白话同意,我可以公布聊天记录)。最终出版的《天才打字机》上的这种署名方式未经我和其他译者同意,与他此前的承诺不符,我也不认为这是一种严肃、有效的署名方式。”

如果译者没同意,谷大白话为何要强行把这本书出版呢?

而且事情还并不仅仅如此,要是谷大白话真的在该书临近出版时,就已经意识到了问题所在,并积极进行补救,而仅仅是因为程序上的问题才未能做到满意,那为何他所列出的“助理翻译”,只有一人而非三人呢?——他明明知道,还有另外两位也参与了翻译不是吗?真正的原因只能是,只有这一个人真正计较了这件事,才不得已把她列入。

还有一件可笑的事情,看看@谷大白话 的这些说法,他并不敢说自己是个“团队”。所以其他那些皇帝不急太监急的大V们挖空心思搞出来的团队/IP/品牌说,也就不攻自破了。

四、何以至此

谷大白话案例,体现了中国互联网的结构性问题。在近几年“管理”越来越严的情况下,新的有才华的作者已经很难以出头被大众发现并成长为大V,因为踩雷实在太容易了。一两个月前有个中学生作者,把考试卷子上的词汇撕下来再组合连接成诗,一时为众人称赞,但很快就不知所终了。再之前类似的例子也看过一些,但我竟然都已经记不起来了。

目前现存的大V们,往往是在多年前微博等工具刚刚出现不久,“管理”尚未跟上的窗口期出现的那批人。这些人有的有一定水平(谷大白话或许算),有的水平没那么高(请问五岳散人有什么任何方面的水平),毕竟那时候用户少出名容易。这些人一方面比较注意根据“管理”的严格程度调整尺度以自保,另一方面因为他们成了“头部”用户,平台方面出于自身利益,也对他们网开一面提供一定的保护(比如有触雷内容就只删帖不删号但加以提醒等)。

所以这批人的话语权就越来越大,并因为“管理”的严格化而获得了某种垄断地位,成了体制的受益者和共谋者。新人想出头,就得通过他们,给他们打工并受到剥削。@谷大白话 事件事主@a土人 就是例子。

五、截图附录

图一:@a土人 对@谷大白话 侵犯著作权事说明

图二:@阑夕 ,@五岳散人 ,@来去之间 ,@战争史研究WHS 等大V为@谷大白话 洗地

图三:@谷大白话 本人自辩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