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读到一篇奇文,作者是颇有名气的四川基督教家庭教会牧师王怡。他试图通过引用圣经证明:妇女就该(从职场)回到家庭当贤妻良母。不但要做饭看孩子,要是家里有什么经济困难还得再打工挣钱——不过当然还是不能出门,在家找活干就好(开淘宝店?)。总之,传统上该你干的你必须干,传统上该男人干的,你还是得干。
王怡牧师的奇文嘈点如此之多之密,真要一一驳斥过去,此文篇幅就会变得超长。但我最感兴趣的是,王怡文章在拿圣经的大旗当他的虎皮吓唬信众。好像你要是不按他的说法做,那就违背了圣经,忤逆了上帝,后果你自己想。
看完文章,我脑子浮上来三个大字:塔利班。
我们就按他的说法考察一下圣经和神学大师的释经,看看到底里面有什么。
王怡牧师原文:
请容我引用约翰·加尔文对《提摩太前书》2章15节的一段注释:
经文: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爱心,又圣洁自守,就必在生产上得救。
中文标准译本:不过女人如果在自制中持守信仰、爱心、圣洁,就会在生养儿女中得以保全。
注释:忍受讨厌的烹饪,照顾突发的疾病,不甘于生活的窘困,惧怕分娩的痛苦,或别的一些事情,是女性生命中的责任。尽管世上的聪明人或伪君子会对此矢口否认。然而,上帝更喜悦一个女人能显露出勇敢正直的信德,去尽自己的本分,而不是拒绝接受上帝给她的呼召。
所以按照王怡对圣经的引用,妇女要想“得救”,关键是要“生养儿女”。而这里“生养儿女”的具体含义,他又引用加尔文的注释加以确定,包括“忍受讨厌的烹饪,照顾突发的疾病,不甘于生活的窘困,惧怕分娩的痛苦,或别的一些事情”。这些据说都是“女性生命中的责任”。
王怡引用的提摩太前书是保罗写给他的门徒提摩太的信件之一,对教会的工作方式给出不少具体指示。实际上,当代历史学家大部分认为提摩太前后书均为伪托保罗,但这点在此恕不展开。
从网上很容易查到不同时代的英文版本若干【1】。对于2章15节,1901年的美国标准版内容是:
but she shall be saved through her child-bearing, if they continue in faith and love and sanctification with sobriety.
又如1611年的英国詹姆斯国王钦定版圣经的有关内容是:
Notwithstanding she shall be saved in childbearing, if they continue in faith and charity and holiness with sobriety.
圣经拉丁语标准版则是:
Servabitur autem per generationem, si manserit in fide, et caritate, et sanctificatione, cum temperantia.
所以这些版本均大同小异。关键一点,妇女要怎么才能“得救”,靠的是“childbearing”(拉丁语作generatio,圣经希腊文原本则是teknogonia)。这一点在王怡给的第一个和合本圣经中译为“生产”,是准确的。这个词指的是妇女怀孕到分娩这一系列生理过程。但在王怡给的第二个中文版本(“中文标准版”)中被译为“生养儿女”。到这里,这个词就出现了一些歧义。因为中文语境下的“生养”指的是比较广义的范畴,不光包括“生产”,还包括“养育”。而圣经英语版中的childbearing意思狭窄得多,仅仅是指前者。
其实此处的狭义理解非常符合圣经上下文逻辑。其前一句(提前2:14)写到:
且不是亚当被引诱,乃是女人被引诱,陷在罪里 。
这当然指夏娃被蛇所骗,撺掇亚当和她一起吃了禁果的故事。吃了禁果之后,神对夏娃(以及后世所有女性)的处罚正是创世纪三章16节所指出的:
I will make your pains in childbearing very severe; with painful labor you will give birth to children.
即神要增加女性怀孕和分娩的痛苦,以此作为惩罚。而保罗在提前2:15中所说的,正是同一件事,即:这种痛苦即是对妇女的惩罚,但如果妇女甘心忍受,又是她们得救的途径。
不管我们认为圣经里的这些故事是否只是神话,但其本身含义是清楚的:妇女忍受怀孕分娩的痛苦,可以成为她们得救的途径。这里完全没有提及要得救还得回到家庭全面负责照顾养育孩子这一点。
王怡引用的中文标准版因把表怀孕分娩的”childbearing”译成了“生养儿女”,扩大了这词的范围,也不知道王怡是真看不出这个并不微妙的区别,还是故意利用这一区别给圣经加料,从提前2:15一句话推出妇女必须回家带孩子才能蒙恩得救的结论并认定这是超越时空的真理——其实那句话压根推不出这点。
可能觉得一个“生养儿女”还显得有点力道不足,王怡又把生活于16世纪的神学大师加尔文搬了出来。加尔文本人也是个宗教上非常极端的人物,他主政日内瓦期间曾用火刑处死多人。而他对圣经的解释又突出了女性地位极其低下的中世纪时代特点。所以王怡想利用圣经把妇女吓回家里带孩子,加尔文的注释应是能助他一臂之力的。
具体到王怡引用的加尔文对提前2:15节注释,我找到的“爱丁堡加尔文译著协会”1847年标准英文版整段内容翻译如下:
吹毛求疵之辈恐怕觉得这很荒唐:一位耶稣的使徒不但大力鼓励妇女对生产后代多加重视,还确认这点具有可凭此得救的神圣宗教意义。我们也不是没有看到,一群试图被视作清高的伪君子是怎样对婚姻大加污蔑。但要回答这批不信神之辈的冷嘲热讽并不必费吹灰之力。首先,此处使徒保罗所说的,并不仅仅是生出孩子,还有对怀孕分娩及养育孩子过程中所承受的多重的、剧烈的痛苦之忍受。其次,无论伪君子和俗世中(自作)聪明之人怎么想,当一位妇女,因响应呼召,安然顺服神所安排之处境,并不拒绝忍受分娩过程中的疼痛或令人恐惧的煎熬,也不拒绝忍受对其子女的牵挂,或任何应属其职责之事。神欣赏这种顺服,胜于这位妇女以其他方式显出了某种英雄气概,但却拒绝服从神的呼召。另外,还必须提出的是,没有任何安慰,能胜过指出神的救恩正隐藏于他施加的惩罚之中。
比较加尔文注释原文、对应的圣经经文、王怡对加尔文注释的引用三者。我们立即发现了几个很大的问题。
1、的确加尔文也提出,他认为圣经该段落提到的女性生产的痛苦,其实也包括后来养育孩子过程中的一系列麻烦。但从其行文倒容易看出,这是他自己对圣经原文的引申理解,而不是他认定原文字面上就有此含义。
实际上,提摩太前书相关段落因涉及女性在教会中的地位,所以争议很多——保罗在此写有教会不能由女性领导和布道的内容,近代解经者一般认为这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社会文化情境给出的评论,并不具有普适性。
而在男女极度不平等的中世纪,相关经文则被扩展理解,认定其含义是不但女性不能在教会担任神职,连在世俗社会中担任领导职务都是忤逆。很明显,王怡也在试图用他的解经扩展此段含义,要像塔利班一样把我们扔回中世纪。
2、王怡对加尔文引用中一开始提到的“忍受讨厌的烹饪,照顾突发的疾病,不甘于生活的窘困”在加尔文原话中根本不存在!
这完全是王怡自己说的放在引用里,试图给加尔文加料,对读者或信众造成印象,加尔文对“女性生命中的责任”做出了如此具体的规定。
而从其文中其他用词,例如“世上的聪明人或伪君子”可以看出,他又的确是在做出翻译加尔文此段注释的样子。因此,当可排除他引用的是加尔文其他注释,或把其他人注释错归于加尔文的可能。
3、王怡对加尔文加的料中,“不甘于生活的窘困”一说最有意思。说起来,从加尔文所在时代看来,他的确有可能认为做饭这类事儿属于女人(当然这是不是神规定的又是另一回事),但怎么会很违和的突然出现妇女要“不甘生活窘困”这么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其实这点看看王怡自己的上下文才会明白——他加上这一段,是为了铺垫他后面要说的一旦有需要,妇女照样要(在家)干活挣钱的事情。
4、加尔文说“神的救恩正隐藏于他施加的惩罚之中”,又验证了本文前述圣经该段文本中的妇女“生产”对应于创世纪三章16节所说的”怀孕与分娩的痛苦“,故应作狭义理解的看法。还有,加尔文强调的是,childbearing只是救恩实现的方式,而不是救恩的原因,这和王怡的理解也完全不同。
所以问题来了。王怡作为职业牧师,有什么神学观点是一回事,他为什么要把自己的话塞到几百年前神学大师加尔文嘴里呢?通过他的加料,他所规定的“忍受讨厌的烹饪,照顾突发的疾病,不甘于生活的窘困”这些妇女专属职责成了加尔文、甚至圣经的神圣内容而被灌输进信徒的大脑。
作为无神论者,我当然认为,几千年前的圣经上写了些什么,或者几百年前的某位宗教领袖对圣经又注释了什么,均不必成为现代人的行为标准。否则就会出现荒唐甚至可怕的后果。但我当然同意其他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所以其他人试图以圣经为生活标准,是别人无权干预的。
但问题是,王怡作为牧师,对圣经或者后世宗教领袖的注经进行引用,用以证明他个人的某个看法并对信众步道时,至少应该做到诚实、准确、不得添油加醋、也要说清哪些是经书中的话,哪些是先人注释的话,哪些又是自己的理解,不能混成一谈。
王怡长老,您这是想干嘛呢?
【1】https://en.wikisource.org/wiki/1_Timot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