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警察为何如此势力强大,无法无天?

有不少朋友奇怪为何美国处理个施暴警察就这么难,这是因为美国警察的势力大的不得了,无论是左派还是右派政客都得让他们三分。

比如纽约市政治上是左派的天下,但没有一个人敢动警察。大概是14年,也是警察弄死了人,左派市长说了几句反对警察暴力的话,警察部门就和市长杠上了。后来有个外地黑人抱着复仇的想法跑到纽约偷袭打死了俩警察。这下子真是炸了锅了,纽约市警察局为死者举行了达到国葬规模的葬礼,我大概只在罗马教皇保罗二世的葬礼时见过那种场面,不光纽约市,全美的警察有好几千来纽约参加这个葬礼。不但警车全开出来送棺材,连直升飞机都开出来了在天上列队嗡嗡嗡的飞。葬礼上市长讲话,发言的时候所有警察集体转身背对他。

再之后纽约市警察为显示自己的威力,搞了一两个月集体罢工。也没公开宣布,就是媒体发现他们突然完全停止了对各类低级犯罪的执法,大概就是小偷小摸,打架斗殴,乱停车开罚单之类。他们当时的想法是,给你停工个俩月,让纽约市乱一乱,你们这些对警察有意见的就得回来哭爹喊娘的找我们了。结果?事后学者经过研究发现,警察停工期间,纽约市各种犯罪反而出现了统计显著的下降,囧

总之,这样的势力没人敢惹。所以警察有恃无恐。每年美国花在警察+监狱系统的钱大概在5000亿美元。我们湾区San Jose这边一个警官的工资,居然达到25万美元一年。但他们根本没有多高的生命危险(各种职业生命危险都有统计),毕竟都武装到牙齿了,大部分警察也并不在危险地区执勤。警察属于公职,工资是政府拿纳税人钱发的,发得多少和政治势力很有关系。美国可以说警察是公职部门里面势力最大的,高于消防员,所以拿得多。政客不敢亏待了他们。前几天听说,因为疫情造成的经济困难,加州,纽约等地都大幅削减公共预算,但警察部门预算只有1%左右的象征性减少。

在美国,被警察打死,基本你是白死。所以见到警察,或者被pull over的时候,千万要小心翼翼,不能乱说乱动。这是全美国人都知道的常识。对于黑人更是最重要的保命常识。

警察的腐败问题也很常见,比如你超速被抓,要是能和警察沾亲带故,打两个哈哈给你放了这简直是一定的。反过来,最倒霉的是得罪了警察的。比如,有个姑娘date了一个警察,后来分了,那个警察开始报复,这姑娘倒霉死了。也没采取什么暴力行动,就是把事情和他的其他警察兄弟一说,看着那姑娘的车就各种找茬开罚单之类。

至于警察这么大的政治势力怎么形成的,我也是只知道皮毛。之前60年代后犯罪率直线上升的时代,美国人不仔细思考这后面的社会经济原因,而是条件反射式的无限扩大警权,打击犯罪,展开规模庞大,后果深远的war on crimes,而这事情又有很深的种族主义牵连。当时也是认为黑人暴力、可怕,要用警察的铁拳去狠狠的对付和惩戒。

其实,90年代后美国犯罪率一路走低,到现在更是接近了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历史最低点。而且各种详细的研究表明,犯罪率的降低与严打政策并无关系,真正的原因猜测很多——比如那个著名的高法允许流产自由促进了优生优育的说法,但这说法已被基本认为不是事实,毕竟60年代后的犯罪率先增加再降低是个全球现象。我个人读到的各种分析中,感觉比较有道理的一个是,此事和90年代后人们开始使用信用卡而减少携带现钞有联系。

但是犯罪率低下去了,警察的权力却保留了下来且仍旧不断增加。此时,流行文化里各种电影电视都把警察塑造成了拯救(白人)百姓的超人形象。和警察站在一起,维护法律与秩序(law and order)成了美国最最政治正确的口号。

这件事情最终达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比如从里根时代开始,警察竟然有权在高速上pull over汽车后,如果搜查到车上有较大宗的现钞(比如500,1000美元),不需要任何其他证据就当作毒资嫌疑加以没收。没收后还可以直接充当当地警局的经费。而被没收钱财的车主则必须自证清白,满足一系列苛刻条件后才有可能将其索回,所以基本所有人都会自认倒霉。

奇葩的是,这样的政策甚至一直到今天都没能停止。这导致了一些相当荒唐的现象,比如在奥克拉荷马州与得克萨斯州的边境地区,有一些奥克拉荷马州的帮派去对面得克萨斯贩毒,上午携带毒品出发晚上带钱回家。于是奥克拉荷马州当地警察白天一路放行,傍晚则在高速返回一侧拦截搜查,拿到毒资回去瓜分。

还有,为了加强警察武力,在90年代末期,美国政府居然通过法律,将威力巨大的剩余军事装备无偿送给警察。比如在伊拉克战场用完但性能良好的装甲车,机关枪等,耗巨资用军用运输机万里迢迢运回美国来武装各地警察,美其名曰再利用,实际费用超过在原地销毁。这样一来,美国警察真正武装到了牙齿。警察获得这些装备后,自然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有需要要用,没有需要“创造”需要也要用,其后果可想而知。

警察成了美国(白人)百姓心中的救世主,政客不敢得罪他们也就很自然了。比如,美国红州用尽各种方法镇压工会,当时对警察工会则是点头哈腰。在警察工会的组织下,警察变成了一个威力巨大的政治机器。还不知警察本身,检察官也是警察的同盟——这一点非常形象的在美剧blue blood里得到体现,一家人爷爷是退休警察局长,爸爸是警察局长,大儿子是警官,小儿子基层警察,女儿是检察官。然后法院法官大量由退休检察官担任——于是美国的整个司法系统形成了以警察为核心,以警察工会为组织手段的庞大complex。不少熟悉“枪杆子里出政权的”中国人以为美国的政治是由军队-军工企业为核心的枪杆子控制,这是错的。但如果把这个枪杆子所指从美军换为美国警察,则还真是有那么点意思。

这个警察-检察官-法官(还有监狱系统)构成的”law and order”团体,能够自己给自己定规立法,甚至设置立法程序。例如,美国的检察官以及某些法官职位由选举产生,于是他们把这些选举日期分散在没有大选的奇数年,使得投票率极低,投票的大多是热爱警察的白人老年人以及警察自己,这就实现了在民主表层下对自己势力的维持。如果产生警察暴力,则要有警察自己内部调查作出结论。这样的结论自然是对警察大大有利,真因为暴力行为而被绳之以法的警察凤毛麟角,字面意义上的屈指可数。

就纽约市来说,市长对警察系统掌握的权力只限于任命警察局长这样的顶层官员,但对整个警察公职系统无法改变。比如,他无权解雇基层和中层警察。警察局长理论上有一定这方面权力,但又要警察工会点头,结果可想而知。

所以处理肇事警察之难,也就毫不奇怪了。情况看上去非常绝望,以至于有人叹曰:在纽约市,不是一个城市拥有一支警察,而是一支警察拥有一个城市。

但近两年也出现了一线希望,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之前不引人注目的基层地区检察官选举其实是这个死结的唯一突破口。因此美国有越来越多的民间团体将力量聚焦在此,推出一批有改革思想的人士参选各地检察官。这项努力已经取得了一点初步的成果——前面提到的司法系统为了保护既有势力把这些选举设在奇数年以减少投票率,反而某些时候帮了改革派的忙,降低了动员的难度——只要动员起相对较少数量的民众,就可能让一个检察官职位翻盘。

但这也只是近4,5年来的新发展,要从根本打散美国长期形成盘根错节的”law and order”集团,还是任重道远,需要更多人参与。